本报讯 (记者钟敏 通讯员关汝培)“本月10日起,佛山市全市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标准统一,复检收费项目取消,机动车复检不得另行收费。 ” 昨日,佛山市物价部门发布《关于规范我市机动车性能安全检测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作出明确规定。
据介绍 ,该收费规定从11月10日起试行至2012年12月30日,试行期届满时,佛山市物价部门将组织开展成本监审工作,并根据试行情况和监审结论,正式制定和公布收费标准。
根据“通知”,全市要实行统一的机动车安全性能检测收费标准,标准如下:采用怠速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收费标准为轻型汽车120元/辆,中型、重型汽车140元/辆,摩托车80元/辆;
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收费以上述规定的收费标准为基础,统一扣除20元(怠速法排气污染检测费用)后,再加上简易工况法检测费。收费标准为轻型汽车180元/辆,中型汽车210元/辆,重型汽车230元/辆。
此外,出租车和公交车等具公益性质的营运车辆采用简易工况法进行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的,减半收取排气检测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