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环保厅的要求,珠三角17个城市监测点从今天开始公布PM 2 .5的监测数据。其中广州10个国控监测点的数据已经在今天零时公布。广州市环保局副局长杨柳昨日介绍,从今天零时起,将通过广州环境保护网和广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网站及时向公众发布包括PM 2 .5等监测结果在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月29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同时环保部发布了与这个标准配套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南都记者查阅这份规定,教你如何看懂公布数据。
●监测时段:
此前市民看到当天的A P I指数,实际是从前一天中午的12点到当天12点的数据,因此每天中午就把当天的空气质量数据发布了,如果上午空气质量优良,下午质量恶化,当天的空气污染指数依然会显示为“优良”。而新规定要求,PM 2 .5的数据是以每天零点前24小时为监测时间段。
●公布内容:
空气质量检测点位日报和实时报的发布内容包括评价时段、监测点位置、各污染物的浓度以及空气质量分指数、空气质量指数、首要污染物以及空气质量级别,报告时说明监测指标和缺项指标。
空气质量指数(AQI):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纲指数。
空气质量分指数(IAQI):单项污染物的空气质量指数。
首要污染物:AQI大于50时单项污染物指数最大的空气污染物。
(该技术规定会对每个监测结果发布生活指引,喜欢户外锻炼以及易感人群尤其要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