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时40天的2009年春运工作于日前结束,记者昨日从山东省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获悉,春运期间青岛市全面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共处罚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2万余起,办理行政拘留465起。期间,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69起、死亡29人、受伤310人、直接经济损失85万余元,四项指标同比分别下降26.83%、58.33%、14.21%、44.59%。
今年春运启动前,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即对本市从事春运工作的营运客车和农民工返乡包车进行技术检验,按照“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严把客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关,确保单程超过400公里的长途客运车辆配备两名以上驾驶员,共排查消除客运车辆安全隐患320辆次;同时强化对车辆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的比对,对2008年内交通违法记分超过12分、在重大交通事故中承担同等以上责任、连续两次超员20%以上的驾驶人一律抄告企业并建议予以清退,坚决杜绝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及人员从事春运工作。此外,交警部门还会同运管部门加强了与客运企业的沟通,逐层签订责任状,对全市参加春运工作的6000余名驾驶人逐一进行核查登记,建议有关部门调整客运车辆驾驶人348人;会同交通、安监等部门对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客运线路进行检查,严禁客运车辆夜间通行三级以下山区公路。
“我们始终坚持预防事故保春运和集中警力查违法相结合,以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持续高压态势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市交警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整个春运期间,交警部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整治,在城区突出商贸中心、餐饮娱乐繁华区域、城市主干道路,重点查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农村地区突出事故多发、交通状况复杂的国、省道和市际交接处,重点查处客车超员、疲劳驾驶、无证驾驶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期间共处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2万余起,办理行政拘留465起,查处酒后驾驶1021起,设置安全检查服务站39处,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7万余辆次,查获盗抢车102辆,查获假牌762起、假证845起,617名驾驶员被计满12分。